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女方有权不让男方看孩子么?

如题所述

如果男方的探望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学习和生活的话,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禁止男方的探望。
《婚姻法》第38条第3款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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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7
可以探望 前提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 学习和生活 没有不利和涉及到危害, 如果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起诉到法院禁止探望
第2个回答  2010-10-27
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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