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2-01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规定: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但是法条并未对”通行“做出具体定义。红灯亮时,车辆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直至通过路口,这种无需讨论,肯定是”闯红灯“了。
但是车辆越过停止线但随后停车,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通行“,存在不同解释空间。
实际操作中,红灯亮起后,无论车身部分或全部越过停车线,只要停车,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反信号指示灯通行”(俗称闯红灯)。
但是,路口停止线以内,属于“交叉路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也就是说,红灯亮了,不小心越过停止线,但是及时停了车,这种情况可能依然是违法的,交警同样可以对此行为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