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长期在北京工作,前年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商业贷款,目前未结清,老公的公积金已提取用于还商业贷款,我的没有提取。想2015年在北京买一套小房子。考虑到北京14年底“认贷不认房”的新政策,问题如下:1:异地商业贷款未结清,异地房子仍在我们名下没有出售,但是我们在北京没有房子,那么在北京买房属不属于二套房?2:考虑到外地房子是商业贷款,那么如果在北京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二套房?3:如果把贷款一次性还完,是否就属于首套房?还是说也必须出售异地房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