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放假也不让辞职又不批请假是违法吗?

我是在深圳一家连锁网吧打工的,来深圳好几年了,每年都在外面过的年,今年实在好想回家和家人团个年,但是公司刚发个通知说春节期间不批请假不批辞职又不放假(要么就自动离职,这样的话最少就会丢掉一个月的工资和押金,一个打工的本来就没多少钱,哎!!!!!)而且就算上班也是按照平常时候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这样的制度是不是算违法啊?

你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下列有关条款对照,看是不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的必须延长劳动时间,否则就可认定其有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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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5

第2个回答  2007-02-08
国家的法定节假日都应该按规定放假呀,如果不放,还有不批请假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07-02-08
全部都是违法,你可以到劳动局告企业
第4个回答  2007-02-08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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