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女)因家庭冷暴力想离婚,有几个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解惑,谢谢!
1、 男方及其家庭以女方目前不能生育为理由(女方治疗调理中……..)对女方实施家庭冷暴力,女方对婚姻也很失望。是等男方先提出离婚对自已有利还是自已提出离婚也是一样的?
2、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结婚后男方由于单位福利,有机会购买较便宜的单位的福利房。首付款女方付了一半,有一部分银行贷款。但付款的收据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该住房每月的贷款由男方工资中扣除,生活费之类的是女方在 支出。那么离婚时,关于该房产的分割和界定是怎样的? (这里有两个重点:一是确认是婚后购置房产,二是首付款收据写的是男方的名字)。
3、 如果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分割财产,女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已的权利?从目前男方的所做所为来看,是不想拿一分钱出来的,也拿不钱。房子更不愿意拍卖分割,因为男方认为女方拿的首付款的钱没有任何字据,而且房子的付款收据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此房产由于不是普通商品房,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以上问题请专业人士给予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