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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考条件、招考对象来说
国家公务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十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江苏公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全省职位均可报考。
(9)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11)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12)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自定。
(13)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14)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2.从户籍限制来说
国家公务员:面向全国进行招考,没有户籍限制。
江苏公务员:主要面向江苏地区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报考监狱系统的社会在职人员、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限本省户籍或生源;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更多户籍相关信息可先参考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具体户籍限制要求详见最新各市简章。
3.从“2013年、2014年未就业毕业生可否按应届生身份报考”来说
国家公务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江苏公务员: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时只能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市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4.从提供的职位来说
国家公务员提供的均是中直机关(国务院下属各部门)和中直管理机关(单位直属管理的单位)的职位,比如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等中央机关提供的职位。
江苏省公务员提供的是江苏省直机关及下属各地市的职位,比如江苏省环保厅等省直机关及下面各没有单独招考权的市县的职位。
5.从笔试科目来说
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设有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前一年的11月底或12月初。
江苏公务员: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分为A、B、C类,各类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具体详见江苏公务员考试中A、B、C三类的区别),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上半年进行。
6.从考试难度来说
就试卷本身来说,国家公务员考试整体上难度略大,但江苏公务员考试A类考查科目相较于国考,多了一门公共基础知识,这样考生复习的量要大些。
就岗位录用来说,公务员考试竞争主要限岗位本身进行,报考的人数越多,竞争越大,难度也越大,相反,报考的人数少,即使考试分数偏低却仍然可以进入面试,甚至被录用。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公告发布
2月15日
3月3日
3月3日
2月3日
2月18日
2月12日
报名时间
2月20日-26日
3月10日-16日
3月10日-16日
2月7日-13日
2月22日-28日
2月15日-21日
笔试时间
3月22日
4月25日
4月24日
3月11日
3月24日
3月23日
成绩公布
4月18日
5月26日
5月20日
3月29日
4月16日
4月15日
面试时间
5月16-17日
5月26日
6月11-12日
4月21-22日
5月11-12日
5月10-11日
7.从考试时间来说
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比较固定,报名时间稳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底或12月初。
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并不固定,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此外,政府还会组织省村官选聘考试以及省事业单位招考、市事业单位招考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与江苏省公务员笔试科目的不同,考生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考试用书。参加国考的考生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教材》教材进行复习,目前参加省考的考生参照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备考教材进行复习。《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教材》教材已连续出版多年,每年都会成功切中大量考点和考题,以其权威性、专业性、独特性和有效性受到了考生的广泛认可,在考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已经成为备战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主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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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与江苏公务员考试,是两次独立进行的考试,江苏公务员属于是省考
国考招考的岗位都是由国家直接进行管辖的,省考招聘的岗位就是由每个省份单独进行管辖的。
考试的内容国考会比省考要复杂的多,招考的条件也比省考要严格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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