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入伍,2008年退伍,2010年安置单位,2012年单位接收,2013年单位要求我补缴中断的社保,在退伍补缴的政策中还能补尝自己已交的社保金吗?
关于国家对退伍军人补缴社会保险这项政策真是我们退伍军人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