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伍军人补缴社保的问题

本人2006年入伍,2008年退伍,2010年安置单位,2012年单位接收,2013年单位要求我补缴中断的社保,在退伍补缴的政策中还能补尝自己已交的社保金吗?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异地参保的,须提供多个异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本地缴费无需提供证明或明细。
5.低保和特困人员认定材料(困难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或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这样你就可以去补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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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2
这次是解决参加工作的退伍军人社保。第一,有很多退伍军人断缴都10多,20年。补缴个3.5.年有甚用?这是50多岁退伍军人卖血的节奏。前有10多年要补缴,后有7.8年要续缴。国家难我们知道!但这次补缴对50多岁的退伍军人是个坎。面对便宜想占,把欠的都缴清了可以多拿一点退休金!本人觉得量力而行!
第2个回答  2020-12-18

关于国家对退伍军人补缴社会保险这项政策真是我们退伍军人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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