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依法缴纳就可以买房。
一、购房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二、办事规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对条件符合的,当场办理准迁证,成都市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迁,材料齐全,入户人员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一次性办理完结。对条件不符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第三步:申请人40天内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然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办理入户。
扩展资料
落户政策
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落户
(一)学历落户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学历落户资料
家庭户:
办证中心审核资料→申领落户申请表→审核→现场拿到新的户口本
集体户:
落户地人才中心排队申领集体户主内页、空白页→落户地人才中心排队审核资料→成都公安微户政上传资料、预约办理→大成都范围内任意一个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落户→集体户户口页返回人才中心
省内户口资料齐全,一站式办理落户,当天可以完成落户所有手续。但是高新区只能预约、天府新区可以现场排队。
省外户口,资料审核后还需要回原籍地办理准迁证。
注:成都市落户优先级别为,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高校集体户
(二)技能落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未满45周岁;单位推荐;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购房入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