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死刑。
死刑在美国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每次处决杀人犯时都会有反对死刑的人权和宗教人士出来抗议。反对死刑制度的欧洲联盟以及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也批评美国联邦政府和三十三个州至今仍然保留死刑。
美国民众对死刑的反对在1966年升到最高峰,当时美国有47%的民众反对死刑,比支持死刑的(当时是42%)还多,而当时有11%的人对此“没有意见”;同时,在1970和1980年代,美国民众支持死刑的比例有所上升,对死刑的支持在1994年达到高峰,当时有80%的人支持死刑;之后,反对死刑运动再次强化,在最近一次于2011年所做的盖洛普民意调查中,有35%的美国民众反对死刑;另外,在2012年加州死刑公投的结果,53%的民众反对一项会导致死刑废除的提案(Proposition
34),而47%的则支持该提案。
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保守派的压力和居高不下的谋杀率的情况之下,1976年美国又恢复了死刑。不过,实际上美国有部分州已经废除死刑(密芝根州更在19世纪70年代废除),或者置而不用,它们大多数位于东北部及五大湖地区。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2011年1月11日、伊利诺伊州议会表决通过废除死刑,终结长达10年的死刑存废争议。
美国废除死刑的这12个州是:
密西根州、威斯康星州、缅因州、明尼苏达州、北达科他州、夏威夷州、阿拉斯加州、爱荷华州、西弗吉尼亚州、麻省州、罗得岛州、佛蒙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