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好多年,现在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小我很多的男人,他刚离婚不久我们认识了,我们相处的这些日子,他对我

离异好多年,现在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小我很多的男人,他刚离婚不久我们认识了,我们相处的这些日子,他对我挺好的,前阵子一直说要安排家长见面,其实我们在一起已经是人尽皆知,两家本来也熟,只是双方父母没有正式在一起为这个事吃过饭!我妈有点小不满,觉得他的年纪太小,也为这个事反对过,让他碰了几次钉子!现在我妈不再那么反对了,他却迟迟不提见家长的事了,情绪也不高了,昨晚把话说开了,他叫我给他些时间.可我提出那要不就分开一段时间,他也不同意,一直跟在我后面,想解释什么,说今年内会把结婚的事安排好,我很纠结,我想躲他一段时间,我一直觉得他对我是很爱很爱,很想跟我一起到老,可是现在好像我在逼着他!

  婚姻这种事情还是顺其自然,不要过分勉强。一个真正爱你的人自己会安排好一切。既然他没有提见父母的事,你主动说分开一段时间,说明你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在没有任何行动的这段时间,你也可以好好静下心来思考你们之间的关系,毕竟结婚不能总是当做儿戏。追问

我也不知道,昨晚他一直跟在我后面,我去哪他去哪,生怕把我弄丢了一样的,晚上也不肯回去,今天早上六点半还要起床上班,其实他挺爱我的,只是不知道在犹豫什么,或许是因为我妈的态度,我妈一直都不同意!

追答

那就更不要逼他,或者找个时间沟通下,看看他具体犹豫什么。

追问

哎,可能有点自卑吧!怕我欺负他,昨晚我店里的合伙人给我打电话说事,正听着电话,他老在旁边问我吃什么吃什么,我突然就发作了,吼他一句、我在说事,你自己点......他当时那眼睛瞪的老大的看着我!好半天不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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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1
他犹豫了,估计家里嫌你年龄大什么的

说不定已经在跟别人相亲了,一般这样的情况,都会给自己留好几条后路的追问

那不会,前几天他妈妈生日,我还去吃饭了,

第2个回答  2016-03-01
感情确实破裂了,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的标准: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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