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给朋友做的担保,后来朋友跑了,贷款人(放贷的)找我要,我没有给,后来这个贷款人也不找我了,时隔3年最近我的账户突然被冻结了,我去查询是法院给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就是当初那个贷款人(放贷的)。第一、法院没有给我书面通知也没收到法院传票或电话通知就直接冻结对吗?第二、我现在找到了当初的朋友(借款人)我带他去法院后可以把我解脱出来吗?第三、我怎么用最快的方法把我的钱解冻?急!请专业的朋友给分别解答下这三个问题。
现在刚知道,法院已经判决了,现在冻结我账户是执行了,我还有挽回的余地吗?我可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被执行了,可能他们发传票了,可是也没收到任何通知啊。难道有人拿材料起诉我,法院也不调查询问一下就下判决吗?
追答找律师与法官谈。
追问现在找律师希望多大,如果没希望再付了律师费,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追答那你就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