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有三种情况。一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不会发生变化,所以另外一方没有权利分割;二是夫妻共有财产,按照比例应该是每个人50%;三是双方有约定,个人房产的比例是多少,最终按照比例进行划分。
在生活中,要看实际情况。现在年轻人单独买房的很少,基本都是父母出资,有时候为了安全考虑,会直接把房产挂在父母名下。即使是挂在儿女名下,也要看赠送的时候有没有额外标注。
1、个人财产不能分割随着时代的进步,相关的婚姻法律也在发生变化。在早期的《婚姻法》里有规定,夫妻任意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会随着夫妻关系的延续而变成共有财产。这个时间大概是八年,也就是说八年以后,财产变成共有。
不过这一法律条例,很早之前就被取消,现在只要自己没有赠送给对方,那么房产永远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在去世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换句话来说,当房产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时候,就不存在分割的情况。
2、分割的比例分割房产,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夫妻共有财产,是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一起还的房贷。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分割的比例应该是一样的,每个人50%。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说孩子跟着谁、一方有没有劳动能力,弱势群体肯定要照顾一下。
第二种情况就是婚前财产,在结婚后赠予了对方。这个时候一般会有房产共有权证,没有表明比例就是一人一半,表明了赠送比例就按照比例进行分割。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把房产分成多份,父母、自己、配偶各自拥有一些。
3、实际情况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是常见的几种,可是在生活中情况往往非常复杂。现在社会压力大,年轻人想要独立买房,只有少数人能够实现。那么无法实现的人,只能依靠父母。这个时候父母为了避免争吵,可能会把房产留在自己名下。又或者说,房产是父母所买,赠送给了子女。
这个时候还要看赠送有没有声明,没有声明的情况下,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得到的财产,才能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不能单纯用某种观念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