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与邻居发生纠纷,对方可能是出于报复心理,就在当晚对方叫上10几人手持凶器到我舅舅家打人,把家里砸的是乱七八糟,并将我舅舅打伤,我舅舅当时失去了反抗能力,在情急之下我舅妈夺刀将对方带头的2人砍伤,对方经鉴定是轻伤害,而我舅舅经鉴定只是轻微伤,当时当地的派出所来了现场,立没立案就清楚,勘察了一下就走了,随后没过多久对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说我舅妈故意伤害,当地派出所将我舅妈进行了刑事的拘留,请问我舅妈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自卫?对方聚众滋事的行为是否犯法?假如立了案我舅妈是否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