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11.25入职,2017.8.27劝退我让我离职,并且不给出相应的补偿,27号直接让我做交接,到了9.15没有收到工资,问了财务,财务说一定要写去写离职申请才肯给我们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有截图证明,我应该怎么写仲裁上面的事实和理由。我需要递交解除合同证明他劝退我且超过三十天以上拖欠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