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这里还有些不明白的事情,想与你请教一下,请你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朋友你好,首先感谢您的耐心解答,那我想再问一问:如果孩子满了18岁以后,是否可以顺利继承房产而不需要监护人或者说逝者的父母同意呢?房贷是其次的,我们可以一次性解决。
现在的问题是,孩子母亲跟他姥爷关系非常不好,他姥爷那边拒不配合我们办理这些相关的事宜。再假如说如果孩子的姥爷不在了,那孩子的姨妈舅舅啥的直系亲属有继承权吗?据我们了解,孩子母亲户口显示跟孩子的姥爷不在一块儿,那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孩子的姥爷没有继承权呢?另外,当初购房时(购房时间是2010年),户口本只有我哥的名字(我是孩子的叔叔),而且我哥跟我嫂子结婚证是在购房后办理的(2012年办理的),根据新婚姻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婚前财产,而我嫂子及其亲属没有继承权呢?朋友如果你知道这些法律法规的话,请给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上个问题里已经说明了。

夫妻双方的父母和孩子拥有同等继承权。在你提到的这个案例中,孩子只拥有20%的产权,孩子的爷爷和奶奶每人20%,姥爷和姥姥每人也拥有20%。换句话说,房子只有五分之一是孩子的。即使不需要监护人,这套房子也是五个人平均分配产权。所以不存在逝者父母是否同意的问题。
而且,继承权和户口关系无关。我国继承权是按照血亲关系继承的。即使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口不在一处,但血脉亲属的关系存在,继承权就有效。当然,根据继承法规定,只有当继承人在世的时候,才有继承权。如果孩子的姥爷早于孩子父母去世,那么姥爷是没有继承权的。而且非直系血亲,都没有直接继承权,即孩子的舅舅、舅妈、叔叔、婶子等等亲属,都没有继承权。

当然,如果按照你所说,房屋是你哥哥2010年购得,而2012年才结婚。那么可以认定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分配,是你哥哥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即孩子、你父母、你嫂子每人继承25%。如果你嫂子和你哥哥同时亡故,那么房产由你的父母和孩子三人继承,你嫂子的亲属没有继承权。在此前提下,你的父母放弃房屋的继承权,就可以视为由孩子获得全部房产产权(你哥哥夫妻共同财产,如现金和其它资产仍然按上面说的继承方式处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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