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首先感谢您的耐心解答,那我想再问一问:如果孩子满了18岁以后,是否可以顺利继承房产而不需要监护人或者说逝者的父母同意呢?房贷是其次的,我们可以一次性解决。
现在的问题是,孩子母亲跟他姥爷关系非常不好,他姥爷那边拒不配合我们办理这些相关的事宜。再假如说如果孩子的姥爷不在了,那孩子的姨妈舅舅啥的直系亲属有继承权吗?据我们了解,孩子母亲户口显示跟孩子的姥爷不在一块儿,那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孩子的姥爷没有继承权呢?另外,当初购房时(购房时间是2010年),户口本只有我哥的名字(我是孩子的叔叔),而且我哥跟我嫂子结婚证是在购房后办理的(2012年办理的),根据新婚姻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婚前财产,而我嫂子及其亲属没有继承权呢?朋友如果你知道这些法律法规的话,请给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