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要注意什么

如题所述

1、如果委托中介卖房,尽量不要采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的方式。如果非要采用上述的方式。

应在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委托书上标明签订合同或收款须由产权人本人亲自确认方为有效”、“独家代理的底价是多少”、“中介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到何时止”、“不能按约定时间和价格出售如何处理”、“不通过中介另行出售如何处理”等等。

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

3、应该坚持在交易时三方亲自确认交易内容。

卖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4、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售房者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文件的内容,如果有空白之处要么明确填写要么用笔画掉相应空白处。

5、如中介可能持有房款须明确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委托中介代为售房的过程中,往往涉及中介代收房款,或者涉及中介代为办理贷款、垫资、转按揭等手续,可能涉及购房者先把相关款项打给中介,如果事先有约定,对于购房者而言,把房款付给中介就等于是付给售房人,而有的中介会拖延把相关款项交给售房人的时间。

如果涉及上述问题,在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把中介代为收取上述款项后多长时间把相关款项转交给售房人、如果不按时转交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减少因拖欠导致纠纷的风险。

6、对交易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委托中介时提前确认清楚。

在与中介签订正式的有权利义务约束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之前,应该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要委托中介代为处理的所有事项都进行明确约定,并把相关费用标准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确认。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房款交割有讲究

1、签约时必须得收到部分房款,以确保对方反悔或拖延支付余款的风险(签订合同时);

2、办理过户时,要确保买方已经拿到了贷款承诺函(产权变更时);

3、交房时必须得收到绝大部分房款,以防对方老赖(水电煤气更名);

4、更名完成后提醒中介支付交房保证金(过户押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5
因为卖方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是处于一种强势地位,那么对于卖方来说,所需要注意的一些
东西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也是比较轻松的。
1、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说卖方卖的楼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
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
楼的目的。而在本人所接触的案件过程中,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
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
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
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
控制自己的房产。
2、卖方主动违约。
根据深圳市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
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
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
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最近听说中院开会,
鉴于卖方违约情况过多,以后只要买方强制履行,就支持。但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
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
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卖方主动违约的,最好也是主动找对方协商赔偿问题。一但卖方违约,又不主动找对方协商
赔偿问题,想拿着定金拖着。一但对方说找不到你的地址,去公安举报你意图诈骗,很麻
烦。
3、阴阳合同。
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营业税由买方支付,再签署阴阳合同,就有可能面临到刑法的处罚。
4、有租约的房屋。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
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
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深圳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
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5、无证房地产买卖。
很多卖房者,出卖的是一手房产证还没有出来的房屋,这种情况有虽然法律有规定,不得买
卖期房,但是那只是针对卖方的一个管理规定,而非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效力条件。并且在
深圳这种情况下都认定无证房地产买卖合同都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有效合同,所以卖方几乎
不要抱有幻想,以这一条来撤销买卖合同,而达到不赔定金的目的。
6、钱款的收取。
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
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
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
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7、请律师协助。
如果说卖方要请律师帮忙协助,最好是在签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师,不要等到合同签定后再找
律师看具体情况,因为等到合同签定后,你再找律师,很多东西都无法担供参考,只能是告
诉一些过程的走法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15
二手房卖方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卖方解约要谨慎
很多时候卖方都会因为房屋的价格而考虑和买方解约,转卖给别人,但是如果要解约,有一点一定要注意:现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都会约定解约定金,一旦卖方决定解约则需要双倍偿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是,如果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就不是双倍赔偿违约金就可以的了。
因此,如果卖方想要违约,那么最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如果事件升级就得不偿失了。
2、选择规模大且正规的中介
虽然现如今二手房交易逐渐正规,交易环节也更加安全,但是选择安全正规的大中介还是很重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而且大中介的客源丰富,来买房的人也会多,这样能更快更安全的将房子卖出去。
3、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
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4、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
因为租房者有权优先购买自己所租的房子,如果房东要出售该房产就必须要和租房者商议好,租房者如不打算行使权力优先购房的话,则需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来证明自己放弃该项权利。
这样,才能进行房屋的出售和交易,否则如果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出要买房的话,那么其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这一点很多时候都被卖方忽略掉,从而在交易中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
第3个回答  2017-03-06
一,二手房卖方要注意:
1、如果是全款付清,在去房管局签订过户合同时,必须是先收到全款再签字,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绝对安全;
2、如果是买方需要办理贷款,必须通过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代办,除非当地房管局有资金监管业务才可以,否则,不要配合买方贷款。
第4个回答  2021-01-02

想买二手房的注意!遇到这4种卖方,要赶紧远离,以免房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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