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0条是什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依据2018年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机关以及执行机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中关于逮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3
刑事诉讼法80 条规定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1患有严重疾病的 2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3 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核心内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从法律上讲是犯了非法行医罪。那么非法行医要受到什么法律处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行医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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