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欠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的具体年月日明确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大多是亲戚关系,有的人在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了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了李四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08
注意事项:身份问题、语言问题、利息问题、时间问题。
一、身份问题: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最好能够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二、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三、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四、时间问题: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要及时催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打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一)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二)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三)欠条约定管辖便于提交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四)书写要清楚;(五)还款时一定要索回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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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1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26

借条的8个陷阱:借款人不写真名、字迹模糊;用消字笔签名;由他人代写借条;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担保人签名未表明担保人身份;将借条写成收条、欠条;借条不写利息;公私不分,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以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出具借据。

第4个回答  2018-08-21
您好,借条与欠条是不相同的。借条表明的借款合同,欠条仅仅是表明欠款事实,前者自履行期届满后开始算3年诉讼时效,欠条有时候在出具之后就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了。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都要写明当事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等),还有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的计算方式,违约后的利息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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