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给我哪些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一家合资历企业工作7年了,02年进入公司04年签合同,09年签至2010年合同到期,公司在这期间因我家母亲过世要过7月十五我已向公司的领导请假,公司领导未同意我自己离开公司没有上班,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有没陪赏请问怎么陪?

1.丧假的时间按规定是3天,按常理在加上路程假。公司应该给假,但要办理好请假手续,即经过公司同意。若你以向公司提出请假,公司未同意,公司的做法不妥。
2.若你的假期超出了上述时间,超出的部分属于旷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若有明文规定旷工多少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且不给补偿。
3.若你还想在公司干的话,耽误的时间又不太长,建议马上找公司的相关人员解释争取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9-05
单位解聘要给你14个月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09-09-06
您说的情况不清楚,暂时无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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