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共同买房后分手,办了房产证,两个人都有名字,主贷人是我,现在每个月还要还贷400多元,首付和贷款我都没有参与,现在自己想买房子银行说是第二套房了,不知道有没有解决办法,传说就算过户了有贷款记录也算是第二套房,哎,那时刚毕业也不懂这些,现在国家又来这么个二套房政策,虽然是为了平抑房价,但就没有考虑到还有很多我这个情况的人,国家就没有相关的规定可以解决这种情况么?还有那些贷款买房了在别处找工作后卖掉房子,准备再买房也算第二套房。
三楼的,已经说明办了房产证了^-^,表面看貌似我白得了房产,但现在房子又没卖(可能70年也不会卖,寒!),我只是个虚有房产的有房人质(是人质,被丫的房子绑架了),不是买房处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