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但是你可以先交首付,然后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注意事项]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