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饮公司工作三年半了,现在公司老总因为生意不好想辞退我们这些工资高的,但是她知道让我们离开需要赔偿我们,所以她将我们分配到去年底承包出去的店里工作(一共6人),和我们说待遇等一切都按合同原来的走,我们只是为新老板工作,领新老板的工资就好。但是新老板是个人买卖,她要求的工作时长、请假规定、法定节假日等不合理,我们找新老板协商(她自己也带一批人是按照她说的做),新老板说这就是我们的新规定,如果不同意去找我们的公司老总。我们老总又改口说我们既然在人家手底下工作就要遵守人家的规定,现在公司情况不好,而且哪有什么合同,大家都没有合同之说等等,如果回到公司也是要安排我们按小时上班结算,现在其他人都没有所谓什么劳动法规定,如果我们受不了那我们就主动辞职。这样她就可以省去我们的赔偿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还有我只有刚工作的前2个月有上保险,后来公司就不给上了,公积金也没有,请问能要到补偿吗?
我们是三年一签合同 这是我第二次也就是半年前又签过一次 但是公司到现在也没把合同发给我们
老板想辞退你,却不想赔偿,会用6个办法逼你主动离职,多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