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7-03
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协商一致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在不平等情况下,甚至是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签合同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直接作废的。
第2个回答 2010-06-0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直接作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4
【试用期 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0-06-04
你可以先申请和公司调解,公司同意就可直接解除合同关系。调解不成就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