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内未经允许是不可以拍照、录音录像的,以防窃取国家机密,民警是有权扣押你的物品的,包括手机,以排查涉案嫌疑。
通常也认为,警察的拍摄,是为了保留证据。他们回去之后,可以慢慢回放和分析。但是,不用上警校也应该知道,合法取证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即便是犯罪嫌疑人,也要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才合法有效。
扩展资料:
按照传统的方式,警察讯问之后,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就算当事人说过了,他也可以拒绝签字,因为他有修正自己的表达的权利。
此外,他还有沉默的权利。如果是录音,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法庭才会认可,更不用说当事人明确拒绝的情况。
显然,录像也在此之列。根据经典的法律解释,未经同意的取证,同样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
在影像学的研究中,拍与被拍就是一种权力关系。警察本身已经被充分赋权,滥用警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如果再随心所欲地征用影像权,那就等于再叠加一重权力。相应地,媒体和民众有理由依靠影像的力量,对公权力使用者进行监督。众所周知,作为公职人员,官员和警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应该为舆论监督让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合法证据
请问是说我们有权还是他们
追答派出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