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9-20
单位超过一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从你入职满一年的第二天起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2013年9月入职之日起到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天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2013年9月份入职之日起到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你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