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9月份入职到现在,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我15年9月份入职到现在,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目前还在职,申请仲裁单位是需支付我这一年每个月的2倍工资。

否,目前已经是10月份了。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视作为,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是延入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关系,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以二倍的工资进行赔偿。所以现在不要提出,如果在9月份以前提出,可补偿11个月的工资,现在已经超期了。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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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0
  官司输了,拿到判决书,不服,但不上诉的话,一旦判决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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