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赔偿

5月份我因得了胸膜炎入院治疗半个月,现已出院可以正常工作,但公司要求给我调换岗位.如不同意就解聘.请各位帮帮忙,如果公司要解聘我,要怎样赔偿我?我工作不满一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05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但公司必须支付经济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半年半个月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05
这个问题要分几点看了
首先你的工作是什么,你得了病后也就是现在是否会影响你现在的工作
如果会,他是可以给你调换岗位的,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
如果实际上不会影响你现在的工作他强行要给你换,你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不提前一个月可以再要一个月提前通知费
第3个回答  2010-06-08
一到两个月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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