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适用情况是不同的,并不能直接判断谁更严重,涉及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司法职能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而行政处分一般涉及到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措施。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