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我和老婆刚结婚,因为一点小矛盾她就要离婚,趁我不在家把家里她的东西都拿走了,金银首饰和存折,包括我婚前买的单反和ipad还有现金,她不承认拿了,请问我怎么能证明?另外就是结婚时丈母娘给我一张五万的存单有婚礼录像,我婚后一直没看到,请问这个算婚后共同财产吗?我们婚后买了车写的我的名字,车是我父母出的钱,请问需要怎么证明是我父母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