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或占主要责任,报警之后交警到场(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方选择私了,可以在得到对方赔付之后,自己修车的时候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吗?还是说要么保险公司赔,要么对方赔,只能选择其一?
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车祸,故保险公司拒赔。
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
另外,发生车祸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因此,对刘某所多获得的赔偿金应该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一种特殊权利,保证保险人不会因为支付了赔款而降低其经济补偿能力,又使有过错的第三者不能因为有保险人的赔付而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还可避免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的可能。
二、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一方在协议赔付对方时应保留好赔付凭据,避免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追责,保护自身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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