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房子是双方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现男方发现孩子是女方与他人所生,请问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孩子出生在前,房子是后买的)
对孩子已经做司法鉴定了,与男方无血缘关系。
现在男方就像让女方净身出户,不知道法院可不可以这样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无过错方起诉离婚的话,对应诉讼请求有两个: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在法院具体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损害赔偿视具体情况,一般也不会太高。另外,如果认为对方存在上述46条中规定的过错,需要有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赔偿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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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2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2个回答  2010-05-09
离婚相对比较容易,但有几种情况:
一、房产证的名字是谁?是男方父母的话,不在财产分割范围内;
二、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男方掌握有力证据(例如做亲子鉴定)女方过错,可以多要财产的,如果男方再举证购房款是其父母出资购买,女方很可能就会净身出户,并且男方可以要求索赔;(已经有此类情况,男方索赔150万被受理的案件。)
三、同时也取决于男女双方态度。
如果男方比较善良,事态就是另外一种发展,自愿与女方共同分割财产或者不要求索赔;
女方要是表现柔弱,可怜,一无所有,认错态度诚恳,解释问题借口比较充分等等,让人感觉是弱势群体,博得同情,女方结果会有好处;
四、女方是婚前行为,为此女方不会认定法律责任的,不符合重婚或者非法同居。
第3个回答  2019-03-15
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要适当照顾女方和没有过错的一方。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如复员军人的医疗费等。
第4个回答  2010-05-09
我知道你的想法,因为钱是男方父母给的,女方的孩子又是和别人生的,我觉得,首先掌握证据,还有孩子是结婚前有的,还是结婚后有的也有很大差别,但是如果你想女方分文不拿,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管怎么样,法院判决还是会顾及到弱势群体。。。。女人。。。而且她要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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