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债务父母是没有义务还的。具体而言,儿子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父母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并且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儿子的债务就应该由其个人进行偿还,父母没有义务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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