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需要提供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开户的。
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16岁(不含)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可提供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监管、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情形除外)。
对于身份证丢失等特殊情况确需提供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开户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3、军人、武装警察,应以居民身份证为有效证明文件,若所在单位未申请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单位出具的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证明和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办理开户手续。
4、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出具有效中国护照、所在国的定居证正本。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6、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只能作为开立账户身份验证的辅助证件。
扩展资料
使用银行卡的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设银行官网-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身份证丢了,拿户口本不可以去银行办理业务。
现阶段,银行业务办理都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才可以办理的,办理业务人员会通过扫描居民身份证芯片资料并和户籍系统核对以后才给予办理业务的,一般情况下单凭户口簿是无法办理业务的。
若公民居民身份证办理期间,急需要办理银行业务的情况下(如身份证银行卡同时丢失需要挂失补办的),公民可以带上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或者驾驶证原件到银行咨询办理业务,办证人员会通过核对相关资料无误的情况下给予办理业务。
由于各地政策要求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银行为准。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扩展资料:
银行卡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当认真审查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及担保方式。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定期复查,并应当根据资信状况的变化调整其信用额度。
第四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对不同级别内部工作人员的授权权限和授权限额。
第四十三条
发卡银行应当加强对止付名单的管理,及时接收和发送止付名单。
第四十四条
通过借记卡办理的各项代理业务,发卡银行不得为持卡人或委托单位垫付资金。
第四十五条
发卡银行应当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
(一)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二)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
(三)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四)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发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月均总透支余额的15%。
第四十六条
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第四十七条
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
(一)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二)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三)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第四十八条
发卡银行采取了第四十七条所列措施后仍不足以弥补的,将按照财政部《呆账准备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
对已核销的透支款项又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作增加“呆账准备金”处理。
第五十条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资加入所在城市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应当报经其总行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办理办法
不可以。户口簿只能作为开立账户身份验证的辅助证件。
银行业务办理都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才可以办理的,办理业务人员会通过扫描居民身份证芯片资料并和户籍系统核对以后才给予办理业务的,一般情况下单凭户口簿是无法办理业务的。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16岁(不含)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
2、对于身份证丢失等特殊情况确需提供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开户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3、军人、武装警察,应以居民身份证为有效证明文件,若所在单位未申请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单位出具的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证明和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办理开户手续。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出具有效中国护照、所在国的定居证正本。
扩展资料
临时居民身份证正面印有彩虹扭索花纹、写意 “长城”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名称字样。证件背面印有彩虹横向波浪扭索花纹并登记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等9个项目内容。
使用银行卡的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