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正常情况下,应当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由夫妻俩共同承担。
2、男方有证据能证明:此债务完全是女方个人的,并没有用于家庭。则可以主张由女方承担。
3、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在离婚时就处理完毕的。
如果是在离婚后,女方再提出此类的问题,显然不合情理,为什么离婚时不提?除非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女方因重大误解或受人胁迫等原因而未提出此债务。否则此债务由女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