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夫妻关系间借钱借条上写着女方名字离婚了这债谁负责

如题所述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间借钱,借条上是女方签名,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这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负责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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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0

  1、正常情况下,应当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由夫妻俩共同承担。

  2、男方有证据能证明:此债务完全是女方个人的,并没有用于家庭。则可以主张由女方承担。

  3、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在离婚时就处理完毕的。

  如果是在离婚后,女方再提出此类的问题,显然不合情理,为什么离婚时不提?除非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女方因重大误解或受人胁迫等原因而未提出此债务。否则此债务由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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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14
  1、正常情况下,应当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由夫妻俩共同承担。
  2、男方有证据能证明:此债务完全是女方个人的,并没有用于家庭。则可以主张由女方承担。
  3、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在离婚时就处理完毕的。
  如果是在离婚后,女方再提出此类的问题,显然不合情理,为什么离婚时不提?除非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女方因重大误解或受人胁迫等原因而未提出此债务。否则此债务由女方承担。
第3个回答  2014-12-10
属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4个回答  2014-12-10
如果纯属个人举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当然谁举债谁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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