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来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这方面来讲,老板这样做是不对的。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任何一个老板来讲:找到一个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一个工作岗位的职业技能、胜任并且能融洽工作岗位周围的人和事这样一个工作人员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当然,从你来讲,已经给了老板这个缓冲的时间段儿,从自己这方面,是没有过错的。建议你:1、如果自己已经有了更好的工作岗位,及时和老板谈向他讲明,让他有一个综合的考虑。当然包括待遇等等。2、尽时间安排,既不误自己的新工作,也要把自己手头的相关工作有一个完善的交接,不要太决绝,要留有余地,毕竟人一生路还很长,另外也是作为一个人的职业操守。当一天和尚,就要撞好一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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