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31

为了外来人员能享受城镇居民的惠民待遇,今年国家居住证新规下来,取消暂住证,只有居住证,需在当地居委会登记居住满六个月才可以办理,这是已经改变不了的事实。那么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步骤呢?

第2个回答  2020-10-10
第3个回答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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