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是一年,要中途终止,以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房东要扣部分押金合法吗

我租房期是2009年9月10到2010年9月10号,在此期间自己买到了房子,不想再租了,想在5月搬家,并且在一个月之前也告诉房东,可是今天房东打电话说我没有住完一年算违约,之前交的500元押金要扣一部分,我很生气明明就是要找理由扣我的押金,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谢谢
协议中有一条是:双方如有特殊情况,提前终止租房协议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将承担一切损失。
我都做了,他们实在太坏了,我的押金能都给我吗?
谢谢,协议中没有写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碰到过,首先要说明的是押金的概念,押金是对于你在使用期间的硬件以及消耗等产生的费用的一个担保,至于你们得合同未到期而你就要终止合同这是你对于合同的违约,然而你说到已提前一月告知房东这是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为的是不会在退房过程中遭到拒绝以便双方都可以有个缓冲时间来处理退房事宜也可以把你多余的房租退还给你,那么其扣除你一个月的房租是合法的,但是你们的合同中不知道是否有明确违约方是否要承担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以及关于违约赔偿的问题我们一般是在首次签订合同付款的同时除房租押金另外我们通常要交付一部分的违约保证金通常是一个月房租数额,一旦发生你所说的问题那么就会扣除违约保证金而不是押金,这是在法律层面上,如果处于人情事故房东很你关系和睦又比较好说话的情况下这些都不是问题了。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你可以参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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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9
租房收违约金是很正常的。。。因为房子的租赁价格在一年中是不一样的。。你想想如果你正常居住的情况下。。如果到了租赁旺季房主把房子租别人了不陪你钱轰你走。。。你会搬家吗?我想大部分人是不会走的。。既然签一年就住一年。。要不就别签那么长时间。。。或者你帮他找个下家接着住。。。他就不应该扣你钱了。(你找个下家接着住房子就肯定没事。。否则即便没写也要不回押金。。因为给她造成损失了。但要是房子没有空着。。有人接着住。。(在租赁期内) 就没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5-12
1恭喜你买到自己的房子
2有能力支付租金前提下,偶认为你买到房子不算特殊情况
3换位思考下
4应该扣你部分押金,以保证包租公在租房缓冲期内的损失,毕竟谁也不是排队租房的,如特殊情况人家包租公小子结婚要住房,撵你们走,提前2月通知估计你们也得骂大街
第3个回答  2010-05-12
扣您押金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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