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户口本个人名字修改,需要写什么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30
最好是不要改,很麻烦的. 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拿张申请表,(一定要记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烦)添好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到时候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就OK了. 以后的麻烦有: 例如参加重要考试,参军,考工作,参加重要活动,金融账号等......都必须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关证明. 不过万一有麻烦你可以到派出所盖个效对章,或查找原始档案核实一下就打个证明OK了,派出所会给你打证明的,这不用担心. 如过以上还没看明白请继续往下看: 成年人改名程序是:先去居委会开证明,你是他们辖区的居民.再去派出所的犯罪科开你无犯罪证明.(需找到你辖区的社区民警开具),然后将开好的证明交给派出所的户籍室,户籍室民警会交给你一张申请表,写明理由,由什么名该什么名.添好再给所长签字盖章.毕后再拿到当地上一级公案机关户籍科。如果户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请,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再拿回来交给户籍室登记,改过户口之后,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还未成年,只需要拿户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种证书、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