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科目二考试注意事项
1、上车准备时一定要调好座椅、系好安全带后才能验证指纹。
2、考场每个考试项目都是由GPS定位检测,每个项目的控制线(黄色虚线)代表该项目的考试区域。只要车辆车头过了控制线就代表进入了该项目的考试,就必须按该项目考试规则完成考试;
3、每次进入下一考试项目前,先确认是否还有车辆在前方考试,如果前方项目有车辆正在考试,必须在该项目黄色线前停车等候,不得进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