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铃的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最喜欢)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是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哀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阿,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我喜欢我四岁的时候怀疑一切的眼光。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外表上看上去世界各国妇女的地位高低不等,实际上女人总是低的,气愤也无用,人生不是赌气的事。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回忆永远是惆帐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最讨厌的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她就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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