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手续及材料:
申请立户、分户、并户移居的,必须提供: 户口簿、房产证、申请人与移居人关系证明、拆建安置证明、民警调查意见。分户属于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内容,依据行政许可法不得附条件。
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建议你书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不予分户的,你可申请行政复议。
一、分户口标准: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