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房屋竣工验收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的

如题所述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1990年9月11日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

扩展资料:

竣工验收的依据可概括以下九点: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验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根据该暂行办法,竣工验收的范围也就是要求提交的文件所指称的内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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