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更改文件的打开方式后怎么还原原先默认的打开方式?

我看了百度,上面说的打开一个文件夹,随便打开一个目录窗口,然后依次选择 工具--文件类型--然后找到你上次设置的哪个文件的后缀信息,删除即可。这样我都试了也不行啊,急呀!!!高人帮我啊。。。我的是笔记本电脑
刚才回答的谢谢你,但是我试了,里面没有我要用的程序呀!电脑还处于瘫痪呢,怎么办呢,太难了。

还原方式如下:

1、右键单击被更改的文件,选择”打开方式“。

2、选择你想要选择的打开方式,并在”始终使用选择的程序打开这种文件“处打上对勾。单击确定。

3、设置成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03
在此文件处右击鼠标属性,看文件类型或后缀,然后把后缀或类型放到百度一搜,百度会告诉你用 什么方法打开1!!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说清楚点,什么类型???
第2个回答  2010-01-03
shift+鼠标右键 打开方式 选择程序 选择你希望用的程序 再勾选 始终使用选择的程序...确定
第3个回答  2010-01-16
我的电脑-工具-文件夹选项-文件类型
-看扩展名, 找到你要更改的文件类型-然后点删除就行了.(注销或重新启动系统就返回了)
例如:我将.lng的没设定文件选择了用记事本打开,.lng文件图标变为记事本格式,打开文件夹选项-文件类型找到.lng记事本格式删除,注销系统后就返回没设定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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