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家逾期支付房款如何处理

卖二手房,约定三次交款,第一次交款后过户,过户以后第二次房款迟迟不给,快一个星期了,合同上没写逾期交钱的罚款,只写了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契约规定条款,违约方承担20%房款的罚款。
我现在可不可以中止合同,或者说要通过法律手段的话怎么办?去法院吗?
如果去告他,那具体怎么办??直接去法院?要做什么准备工作么??大家说的不在点上啊。

买卖合同应该不可能是这么笼统的违约条款的,肯定有独立的两条针对甲乙 双方 平等的违约责任,像你这样是的情况是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几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十五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十五日的违约金外,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该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
这是我一般用的条款, 那个万分之几都不同的 但肯定是万分之五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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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5
如果约定三次缴款每次都有具体时间,二期逾期没有缴款,应该催缴并要求其违约赔偿。
在产权已经过户的情况下,违约赔偿完成合同交易是符合程序的。
如果要终止合同并起诉买方,不见得对卖方有利。
第2个回答  2010-01-03
既然没有写 ,就可根据房买卖合同。起诉,不过建议私下解决
第3个回答  2010-01-03
那合同有中介公司吗?有就找中介没有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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