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去年在一家食品厂上班左手卷进了机器里,手术治疗期间受尽折磨,最终5个手指基本上已经没了,被判定为5级伤残。当地的劳动局已经从国家工商保险基金中赔偿出16*928=14848元给那家公司,并判那家公司应该以每个月1644元的标准赔偿(地区统筹工资),然而现在这家公司硬是不肯按着这个数赔,对方报出的数额和劳动局估算的数额差了将近2.5万,这种情况下,我想请问一下大家,是仲裁好还是直接打官司好?两者的费用是怎么算的?最可恨的是那家公司老板态度十分恶劣,公然叫我父母去举报他也不怕,如此嚣张实在不能忍受,希望得到高人的帮助。
仲裁和起诉,费用是怎么算的?像我家这种情况,应该起诉吗?
很感谢第二位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家这个案件劳动局估算企业应该赔偿13万左右(已加工伤保险),然而企业只肯赔偿10万(已加工伤保险),目前企业出来一种说法,要么10万,一次性付清,要么11万,分两次(一年一次)付清。劳动局也建议说这种做法。我想问的是:
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没有分两次付清的做法?
2、理应赔13万,而企业却只赔10万,这种行为用法律的来说是什么行为?
3、按照这种情况,我家如果起诉这家企业,打赢官司的概率有多大,能大概拿到多少赔偿?
谢谢各位有心人!
有没有人给点具体的建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