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具体事项疑问?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的单位,给我上了保险,但是,没有按我上年的工资总额计算我今年的保险缴费基数。上的基数低。这种情况算是违反三十八条的(三)吗?

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是违法行为,应该给与补偿,先协商,在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向当地法院起诉,如果你有时间、精力和足够的钱,可以去向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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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5
社会保险是按照上年度基数计算。
第2个回答  2010-01-19
撒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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