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的单位,给我上了保险,但是,没有按我上年的工资总额计算我今年的保险缴费基数。上的基数低。这种情况算是违反三十八条的(三)吗?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