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买卖,买方需要带的资料有:
1、新产权人到场。
2、带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同胞需带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身份证等;外籍人士需带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等。
3、税费(足额银联卡)。
二手房过户买卖,卖方需要带的资料有:
1、产权人本人到场。
2、带二代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带好港澳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同胞需带好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身份证等;外籍人士需带好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等。
3、产权证原件、原购房原件、原契税票原件、央产房上市审批单、经济适用房不予回购证明等材料。
扩展资料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1、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