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天通过我的一个朋友认识这个人的,他是个建筑公司的老板,同时还是一名人民警察,有点经济实力,我朋友介绍我给这个人当助理,做了三个多月就因病辞职了,之后和这个人也没联系过。2013年11月初,有天他打电话让我帮他买点西送到他办公室,他把买东西的钱给我后又让我帮他办别的事情,每每我把事情都处理完了之后,他又交代我第二天要做什么什么事。他会不定期不定额的预支给我一些钱,我外出办事时打车或者他让买什么东西就从用这笔钱支付。2013年11月24日我开始记账,无论是收到的还是花掉的,都在第一时间记下来,这样也是给彼此个交代。也没签什么合同,他偶尔给我点东西,就是不说工资的事情,2014年3月底我拒绝他安排事给我。因他产生的花销总额比他给我的钱多了9000多,也就是说我自己垫了9000多。今年4月底我去找他,把账本拿给他并说明情况,他说等几天就给我,一等再等等了一个多月,几次找他他都说再等等,前几天我再次发短信给他,他跟我说不欠我钱,给我东西了,我说给他做事那几个月他没给我工资,而且我也给过他东西,他说和我没有签合同,不算雇佣关系,我要把东西退给他,他又不给退。
他让我出去办事的时候都是以他助理的身份去的,他在这三、四个月里,每天都安排一些事让我做,忙到晚上10点以后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其实他给我的东西加起来最多也就值万八千的,那么我给他干这几个月活值不值万八千的?
我因为他花出去6万多,他一共才给我5万多,我垫了9000多。我从我手里拿走的东西,至少也能值三四千。他他那顶多值万八千块的东西,我就是不提工资的事,他难道不该找我钱么?
因为有不少钱是他让我交给别人的,不是买东西所以没有发票,现在只有个账本,起诉的话根本就是证据不充足,但是这个哑巴亏吃的太憋屈,各位朋友给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其实道理我都懂,问题是他给我那些东西的价值与我为他付出的劳动的价值,可以说是相等的,他预支给我的钱加一起是5万多,产生在他身上的所有花销实际上是6万多,多出的9000多是他让我先用自己的钱垫的,他也说回头给我的。现在我跟他要这个钱,他却说给了我东西了,我要求退货他也不同意。我想要回我之前垫的9000,该怎么办?
没太明白您的意思,是让我比他更无赖么?这大哥仗着自己穿身警服,还发短信说要把我送进去,还问我想在里头蹲多长时间,这是说明我落伍了还是啥情况呀?现在的警察都这么NB了啊?我没违法没乱纪的,直接就要收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