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不可以户口不迁走单独办一个户口本

如题所述

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所以,综上所知,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新的户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7
  关于离婚补助:
  1,离婚一般来说,不会有额外的补偿,当事人可以和配偶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2,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对半分。

  关于户口归属:
  1,当事人可以在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回原籍挂靠的前提下,回原籍挂靠;
  2,如果原籍不同意接收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能否分户;
  3,如果当事人再婚的,户口可以进行夫妻投靠;
  4,不管当事人的户口在哪里,一般都不会有额外的补贴,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或者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6
痴心妄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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