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能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据,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自己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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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6
不是所有证据都需要加盖公章啊,门卡工牌、工资打卡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追问

我是2016.5.4到这个单位上班,2016.6.3和2016.6.7提出辞职,工作到2016.6.11.期间没有社保没有劳动合同。我主张把这1个多月的工资给我,现在我给劳动仲裁提供的证据没有盖公章的证据,工作证等都没有章,仲裁说我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追答

仲裁是提示性的,意思是:如果证据不能证明你的主张,你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不是说因为没盖章才给这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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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16
没有公章?那还能证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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