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是2016.5.4到这个单位上班,2016.6.3和2016.6.7提出辞职,工作到2016.6.11.期间没有社保没有劳动合同。我主张把这1个多月的工资给我,现在我给劳动仲裁提供的证据没有盖公章的证据,工作证等都没有章,仲裁说我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仲裁是提示性的,意思是:如果证据不能证明你的主张,你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不是说因为没盖章才给这个提示。